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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地方法院宣判:認原告高雄市政府之過失比例應為40%
高雄地方法院宣判:認原告高雄市政府之過失比例應為40%
2018年6月22日 高雄地方法院宣判:認原告高雄市政府之過失比例應為40%、被告榮化公司等7人為30%、被告華運公司等4人為30%。
資料來源:
維基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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